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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乡镇财政建设调研报告乡镇财政是乡镇履行职能的财力基础,在巩固基层政权,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完善财务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乡镇财政作为连接国家与农民、城市与乡村的重要桥梁,在建立公共财政,提供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艰臣。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理财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取消农业税征管的同时,落实民生政策、发放涉农补贴、服务“三农”发展的职责逐步增强,乡镇财政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乡镇财政是我国整个财政体系的最基础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国家政策落实的成效如下,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基层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在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如何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近年来,土桥镇不断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大力开辟乡级财源,加强收支管理,使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乡镇财政收入逐步增长。
1、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乡镇财政工作,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向乡直部门和村级组织延伸牢固树立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是财政管理基石的观念,充分认识加强“双基”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调查研究,梳理相关工作,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财政工作的指导考核,培训提高基层人员业务能力,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有力地推动了乡镇财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乡镇财政所充分发挥政策熟、业务精、力量强等优势,成立了“村账乡(镇)代管”办公室,帮助村级组织建立村民理财小组,制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审核村级财务收支的执行情况,做好村账务、财务“双代管”和村级债权债务的化解工作,促进了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2、强化对涉农专项资金监管,乡镇财政由资金管理向资产、债务管理延伸,乡镇财政监督向用款单位、具体项目等全程监督延伸, 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以查促管,规范管理。建立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做到支出有据可依,财务核算规范透明,审批制度约束有力。乡镇财政不仅对财政资金进行管理,而且建章立制,及时制止新债,定期盘活资产,清收债权,定期上报,实现了乡村债权债务实时信息化监控。 针对每年都有大量资金投向农村、监督难以到位的情况,通过改革,乡镇财政实行了全方位监督。一是乡镇财政从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再到工程的验收、资金的拨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提高了项目资金的效益。二是对各类涉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及其他项目资金,设立专账和专户,实行专人管理和负责,保障专款专用。
3、规范预算管理 进一步完善乡镇预决算制度,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增强预算约束力,解决预算编制随意、执行不严肃问题。加强乡镇非税收入监管,实施以预算内外资金统管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管好用好乡镇政府性资金。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强化税源管理,定期协调部门收入征管工作,搞好协税护税,努力做大蛋糕。
4、做好民生服务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向保运转、保民生、保农业农村发展延伸 根据服务三农、改善民生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合理界定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充分利用乡镇财政贴近农村、直接服务农村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的公共服务水平,实行“一折通”、“一站式”服务等方式,将各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把国家的涉农补贴、家电下乡等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指标的控制和财务核算的监管,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优化乡镇支出结构,保证民生等重点支出。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努力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土地流转等问题,理顺农村经济关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的经验和做法
近年来,土桥镇财政所严把涉农资金监督管理“五个关口”,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1、严把涉农专项资金“公开关” 在涉农专项资金安排后,将涉农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采取会议宣传、政务公开栏、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让人民群众知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严把涉农专项资金“备案关” 涉及涉农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及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特别是将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包括本级匹配)、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让纪检监察部门了解财政部门涉农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3、严把涉农专项资金“拨付关” 严格按照不同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把好涉农资金的拨付工作,按时、足额拨付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切实杜绝因财政部门原因导致涉农项目工作不到位的情形发生。
4、严把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关” 加强对资金的跟踪管理,做到财政“支农”资金支付到哪个环节,财政监督就跟踪到哪个环节;财政“支农”资金支付到哪里,财政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促进涉农项目的实施。
5、严把涉农专项资金“检查关” 除支持和配合纪检机关、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做好涉农专项资金检查外,每年财政所都自行组织对涉农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自查和检查工作,严格查处和纠正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和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行为,保障农村群众的利益。
三、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工作量加大,工作难度增加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三农”政策越来越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绝大多数都要落实到户到人,农户一般要得到多项补贴,这些最终都要靠财政所来落实,加上“村财乡代理”,乡镇财政所的工作量成倍甚至几倍、十几倍地增加。由于乡镇财政处于财政管理体系的末端,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面广,服务项目多,补贴兑付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较高,致使任务十分繁重,工作量比税改前增加两倍。由于涉农补贴涉及到农民个人的直接利益,发放工作做不好,影响较大。同时,会计核算业务也大量增加。 2、经费短缺,随着财政所工作量的大幅度增长,需要的办公经费开支也相应增长,例如下乡所需的交通工具开支,需要印刷大量的分户补贴清册,需要大量增加计算机的纸张、墨粉消耗等,而这些都是乡财政正常经费预算难以保证的。乡镇财政所自身没有经费预算,支出靠上级补助和镇政府支持,随着业务量的增加,经费短缺问题突出。
四、对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和资金监管工作的政策意见和建议
基于实际调查和分析,结合乡镇财政存在的问题,我们认 ……此处隐藏16052个字……员的编制包含在乡镇政府总体编制范围内,编制既有公务员编制,也有事业编制,人员使用和调配权也在乡镇政府,因此当其他工作岗位为公务员编制时,具备条件的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会优先选择公务员编制的其他岗位,而放弃乡财所事业编的工作岗位。三是随着预算法的有效落实,对于乡财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从业资格的要求不断提高,导致一些在乡财所工作多年但是从未取得过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老财政所工作人员,放弃了乡财所的工作而选择了乡镇政府其他工作。四是由于乡镇政府人员编制不足及高素质人员缺乏等原因,许多乡镇财政所人员兼职镇政府其他工作,当镇政府有专门的工作需求时,极易调整乡财所工作人员。以上几个因素导致乡镇财政队伍无法实现稳定的定编、定岗、定员的用人机制,使得乡财政建设缺乏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二)乡镇财政职能弱化
1、培植财源、协税护税职能弱化
由于乡镇财政体制等同于预算单位管理的模式,乡镇的支出均由旗县区财政予以保障,不再与乡镇收入挂钩。客观上乡镇没有了组织收入的压力,虽然乡镇政府具有协税护税的职能,但是经济形势下滑、乡镇经济基础弱,加之乡镇税务所按片设置,税收实行垂直管理,乡镇协调税源难度大,使得各乡镇培植财源、协税护税的积极性较低,乡镇财政组织收入的职能趋于弱化。
2、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弱化
乡镇财政的资金监管能力普遍偏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生资金监管缺乏合理分工合作机制。2010年自治区统一要求通过“一卡通”发放涉农财政补贴资金,根据规定,乡镇财政部门是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 发放通道的建立和维护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是给谁发、怎么发、发多少的政策执行者和监管者。随着近年来惠民财政补贴资金量的增加,工作量越来越大,有些乡镇由于人员少、部门间的分工合作机制不明确等原因,导致乡镇对资金监管职能的弱化,出现了部门推诿、监管缺位、资金发放效率受影响、个别补贴资金游离于“一卡通”之外进行发放、虚报冒领等问题。二是项目资金监管存在盲区。目前乡镇财政监管的资金基本上除去乡镇级预算资金外,只有极少的财政项目资金(例如一事一议资金)经过乡镇进行支出,其余项目资金均在旗县级通过业务部门执行,乡镇财政“不知道”、“摸不着”、“看不见”,更是无从监管,使得基层财政监管职能与有效促进基层经济建设不能够很好地相结合。”取三是对村级财务监管与农业、审计等部门缺乏有效的分工协作和工作机制,不能够很好地体现财政监督职能。四是乡镇财政对国有资产监管职能普遍较弱。有的乡镇没有进行过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即使登记了,有帐无物的资产也没有及时进行资产处置和账务处理。乡镇政府及各部门的资产购置、处置和处理业务,除了部分大宗政府采购业务经过乡镇财政上报县级财政进行采购之外,其余基本不通过乡镇财政进行。乡镇财政资产监管职能的弱化,导致乡镇资产不明晰、资产虚帐、资产闲置、资产流失等问题的出现。
(三)依法理财有待加强
目前乡镇财政在开展预算资金的管理和执行工作时,主要以服从乡镇政府领导和乡镇工作需求为主,当工作需求与财政政策规定以及业务规范发生冲突时,容易出现轻规范重需求的现象,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另外乡镇人大监督力度也相对较弱,比如有些乡镇出现需要经过乡镇人大批准的预算变更事项时,往往是先执行变更,然后再补办预算变更手续,有的甚至不不办预算变更手续。
(四)工作经费不足
基层财政的工作性质是面对广大农民,有相当大的工作量是要求深入到农村第一线的,加之信息化工程建设要求越来越高,网络运行费用和计算机所需耗材等开支都比较大,办公经费的需求也相应增加,目前各旗县区乡镇财政所工作经费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的现象,有的除了人员工资外基本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预算,经费不足问题逐步显现。
五、乡镇财政下一步改善的方向建议
一是明确乡镇机构编制隶属关系,建立乡财政职能发挥的机构保障机制。在新常态下,应明确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形势的的乡镇财政的职能定位,确定乡镇财政作为乡镇级的财政管家角色,并根据职能定位要求,明确批复乡镇财政机构编制和职能范围,确定乡镇财政所在新形势下的位置和角色,同时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发挥职能的保障制度和体系,为乡镇财政发挥职能形成强有力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
二是要明确乡镇财政的职能定位。要结合乡镇工作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根据新《预算法》的发布,调整充实乡镇财政职能,确保基层财政发挥效用。根据目前财政工作的新要求,要重点加强乡镇财政八项职能,即:协调组织收入职能、预决算编制和执行职能、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职能、财经和惠民政策执行职能、农村综合改革职能、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乡村财政财务监管职能、资产与债权债务管理职能等。
三是通过试点的方法,探索恢复乡镇财政金库。预算法规定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之前之所以撤销乡镇金库,是考虑到在以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下,乡镇收入任务与当地支出完全挂钩,同时将收入任务作为考核指标下达,与乡镇领导的考核和任用挂钩,容易造成不正当渠道组织收入、非法组织税源等问题的产生。新形势下,中央提出新常态的经济发展理念,乡镇财政收入将不再成为压力指标,可以以试点的方式,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恢复乡镇金库,探索建立与收入相关联的激励机制,提升乡镇培植财源、组织财政收入、促进乡镇经济法发展积极性。
四是要加强乡镇财政所队伍建设。建设乡镇财政所高素质的队伍,是做好财政业务、发挥财政职能的前提和保障,因此,要重视乡镇财政所人员队伍的建设,从理顺机构编制的隶属关系、提高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的地位、加强乡镇财政人员的培养和任用等方面来促进乡镇财政队伍的稳定和加强,从而保障乡镇财政职能的有效发挥。
五是要构建法制乡镇财政。在全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大环境下,建立法制财政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各级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乡镇财政法制化、制度化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乡镇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建立完善乡镇财政的法制体系,形成乡镇财政依法理财的工作机制,在法治的轨道上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应有的职能。
六是要构建乡镇财政资金监督工作机制。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工作的要求,要求乡镇财政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对财政性资金实施全面监管。对于乡镇属地项目,首先应该在项目的申报、建设以及项目资产的形成等方面,予以乡镇财政发挥资金监管职能的位置,其次在财政资金的拨付和管理方面,要以金财工程为支撑,全面建立财政信息联通和监管模式,下达资金的信息实现县乡共享,或者建立部门管理项目、资金由乡镇财政支付的模式,以便于乡镇财政能够及时对资金进行有效监管。
七是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各乡镇财政所要积极整合办公资源,建立乡镇财政综合服务大厅,实行“一厅式办公,级次式审核,柜组式作业,一条龙服务,规范化管理”的运作模式,对惠民政策咨询、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等服务事项实行“一个窗口管理、一站式办结”,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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