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文化

内部协同招聘奖励管理办法

时间:2024-12-17 22:38:20
内部协同招聘奖励管理办法

内部协同招聘奖励管理办法

为快速高效获取企业所需要的人才,减少猎头渠道使用频率,节约招聘费用,激发招聘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奖励办法。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具有招聘职能人员;

2、适用岗位:已申请由猎头操作的岗位,包括中高端管理岗位、稀缺性研发岗位;

3、下列情况的简历推荐不可获得奖励:

Ø 猎头已推荐简历;

Ø 公司已离职员工简历;

Ø 其他同事曾推荐过的简历。

二、工作流程

1、招聘人员按规定申请启用猎头渠道招聘需提交猎头服务申请,经用用人部门相关领导、人力相关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启用。

2、人力资源部将协同岗位的任职要求、岗位职责、所在部门等信息

共享给人力资源部有招聘职能人员,共享岗位正式进入内部协同招

聘程序(附件1《内部协同招聘岗位清单》)。

3、协同人将合适简历推荐至岗位对接人并介绍候选人情况。

4、简历经用人部门评估通过后进入正式面试流程,由岗位对接人跟进

面试流程并发送offer。

5、经人选办理入职后,协同人可通过邮件申请兑现奖励,由人力资源相关领导、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兑现奖励。

6、工作流程图如下:

三、奖励标准及申请流程

1、不同岗位奖励标准方案如下:

岗位级别

预估猎头费

奖励金额

方案一

(按猎头费3%)

奖励金额

方案二

(按猎头费5%)

经营管理

80000-140000

2400-4200

4000-7000

执行管理

70000-80000

2100-2400

3500-4000

专业管理

60000-70000

1800-2100

3000-3500

稀缺类研发

工程师

50000-60000

1500-1800

2500-3000

2、奖励兑现及流程

1) 协同人通过邮件申请兑现奖励并批准,邮件发送给人力相关领导、总经理审批;

2) 奖励金额分两笔发放,首笔兑现金额为人员到岗后兑现70%,入职后满3个月兑现30%;

3) 奖励费用于下一个付薪日发放至协同人工资中。

四、附则

1、以往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有冲突之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月

《内部协同招聘奖励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