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九年级上册语文《外国诗两首》教案新版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教学过程: 篇一一、导入
同学们,面对大自然,诗人总有唱不完的歌,即使平常的昆虫的 叫声,在 诗人的'笔下也会变得情味浓郁,富有内涵。今天,我们将在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的引领下,区倾听生命的赞歌。
二、学习和欣赏第一首诗《蝈蝈与蛐蛐》
作者简介:济慈,美国浪漫主义诗人,出身卑微,少年既成孤儿,自幼喜爱文学,他的一生写了不少的著名诗篇,如《夜莺颂》等,可惜正当他初展宏才的时候,就不幸与世长辞,时年才25岁。
三、读熟诗歌,注意体会所表达的感情
四、整体把握;
这是一首大自然的颂歌,他通过对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日“蛐蛐的歌儿”的描写,赞美“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
五、问题研究:
这首施在构思上有什么特点?
(提示:开头一句与“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相对应分为两部分;动静相衬,意境优美。)
六、课后练习一:
诗人这样写,借以歌颂大自然的无限美好和勃勃生机,表达了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和赞美之情。
第二首:《夜》
一、作者简介:
叶塞宁,俄罗斯诗人,他的诗感情真挚,格调清新,并擅长描绘大自然景色。
二、赏析,归纳这首诗的内容,并体会诗歌所描写的意境美
第一节:写夜的静谧
第二节:写溪水的歌唱
第三节:写月光下大自然的美丽
第四节:再次写到美丽的月色
三、结合课后练习二训练:
1、用自己的话,描绘所写的夜景
2、这首诗传出诗人怎样的心境 ?
四、反复朗诵这首诗,体会诗中所描绘的美景
五、布置作业:完成课后研讨与练习题三的 写作训练。
。.。.。.
九年级上册语文《外国诗两首》教案 篇二外国诗两首
教学目标 :
1、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特点
2、写景诗的特点
3、分析写景诗的意境
4、欣赏和热爱大自然,培养生活的情趣
重点难点:如何欣赏写景的诗歌的意境
课时安排:1
教学过程 :
一、 导入
二、 学习和欣赏第一首诗《蝈蝈与蛐蛐》
作者简介:济慈,美国浪漫主义诗人,出身卑微,少年既成孤儿,自幼喜爱文学,他的一生写了不少的著名诗篇,如《夜莺颂》等,可惜正当他初展宏才的时候,就不幸与世长辞,时年才25岁。
三、 读熟诗歌,注意体会所表达的感情
四、 整体把握;
这是一首大自然的颂歌,他通过对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日“蛐蛐的歌儿”的描写,赞美“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
五、 问题研究:
这首施在构思上有什么特点?
(提示:开头一句与“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相对应分为两部分;动静相衬,意境优美。)
六、 课后练习一:
诗人这样写,借以歌颂大自然的无限美好和勃勃生机,表达了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和赞美之情。
第二首:《夜》
一、 作者简介:
叶塞宁,俄罗斯诗人,他的诗感情真挚,格调清新,并擅长描绘大自然景色。
二、 赏析,归纳这首诗的内容,并体会诗歌所描写的意境美
第一节:写夜的静谧
第二节:写溪水的歌唱
第三节:写月光下大自然的美丽
第四节:再次写到美丽的月色
三、 结合课后练习二训练:
1、 用自己的话,描绘所写的夜景
2、 这首诗传出诗人怎样的心境 ?
四、 反复朗诵这首诗,体会诗中所描绘的美景
五、 布置作业
九年级上册语文《外国诗两首》教案 篇三一、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了解诗人简况,了解作品内容。 
2.了解作品说理的技巧和象征的手法。 
(二)能力目标: 
1.感悟诗人以真情说理征服读者的技巧,领会诗歌象征的手法,提高鉴赏能力。 
2.体会诗人对生活和人生道路的思考,提高分析诗歌内容的能力。 
(三)情感目标: 
感受诗人的真诚的态度、博大的情怀和坚强乐观的精神。 
二、教学重难点 
(一)重点 
1.了解诗人简况,了解作品内容。 
2.了解诗歌相关知识,并能运用到自读、自学中去。 
(二)难点 
感受诗人的真诚的态度、博大的情怀和坚强乐观的精神。 
三、教学设计思路 
诗歌教学不宜多讲,重在体会,但本课的两首诗歌都具有很强的哲理性,在指导自读、自学的过程中还是要有教师的适当点拨。当然这种点拨并不是简单灌输,更重要的是启发诱导,调动学生思考、探究的积极性。 
四、教学方法 
朗读、讨论 
五、教学媒体 
投影仪 
六、课时安排 
1课时 
七、教学步骤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一、作者及写作背景: 
普希金,俄国的伟大诗人。别林斯基曾赞誉他的诗:“所表现的音调和语言的力量到了令人惊异的地步:它像海波的喋喋一样柔和、优美,像松脂一样醇厚,像闪电一样鲜明,像水晶一样透明、洁静,像春天一样芬芳,像勇士手中的剑击一样铿锵有力。” 
这首诗是诗人于被流放时期题在邻居的女儿的纪念册上的,诗人以明白如话的诗句,叮嘱孩子要善待生活,善待自己在不幸和痛苦的面前镇静振作,等待光明的到来,其实这更是支撑诗人在艰难岁月里不懈奋斗、追求、创作的座右铭。 
二、首先朗读全诗,了解诗的大体内容。 
(一)读准字音: 
忧郁 向往 瞬息 
(二)解词:& ……此处隐藏5028个字……
但是我爱(自己也不知为什么):
她那冷漠不语的茫茫草原,
她那迎风摇曳的无边森林,
她那宛如大海的春潮漫江……
我爱驾马车沿乡间小道飞奔,
用迟疑不决的目光把夜幕刺穿,
见路旁凄凉村落中明灭的灯火,
不禁要为宿夜的地方频频嗟叹;
我爱那谷茬焚烧后的袅袅轻烟,
我爱那草原上过夜的车队成串,
我爱那两棵泛着银光的白桦
在苍黄田野间的小丘上呈现。
我怀着许多人陌生的欢欣,
望见那禾堆如山的打谷场,
望见盖着谷草的田家茅屋,
望见镶着雕花护板的小窗;
我愿在节日露重的夜晚,
伴着醉醺醺的农夫的闲谈,
把那跺脚又吹哨的欢舞,
尽情地饱看到更深夜半。
四、《祖国》赏析(晴飞)
《祖国》发表于1841年4月号的《祖国纪事》杂志。诗歌抒发对祖国“奇异的爱情”,明确否定沙皇统治集团所宣扬的那种虚伪的甚至反动的爱国主义。代表保守的贵族地主阶级利益的斯拉夫派诗人何米亚科夫曾经写了题为“祖国”的诗发表于1839年,认为俄罗斯的伟大就在于俄罗斯人民的“温顺”和对东正教的“虔信”。莱蒙托夫针锋相对地提出自己的不同观点,通过令人感动也令人信服的形象描写,指明真正的爱国主义是同热爱祖国山河、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分不开的。诗歌发表后,别林斯基称赞它是“一篇最好的普希金式的诗”,杜勃罗留波夫认为诗人达到了“真实地、神圣地、理智地理解对祖国的爱”。
诗歌把两种爱国主义的观点对照得十分鲜明,一种是真实的、有血有肉的、深入人心的,一种是虚伪的、华而不实的、脱离人民的。诗人说,“我爱祖国,但用的是奇异的爱情!”“奇异”就表现为不同于统治阶级的传统说教;诗人的爱国热情是经过自己的心灵对祖国的感受,又经过自己的头脑对祖国的思考而形成的。这种感情是任何力量都压制不了的,也不是任何别的感情所能代替的:沙皇统治集团镇压国内外人民起义得来的“胜利”,那用鲜血换来的“光荣”,不能使诗人的心得到任何安慰;农奴主对农奴制度坚固长存的信念和对东正教的迷信,他们所谓的“高傲的虔信的宁静”,也不能在诗人的心上激起任何希望的幻影;还有贵族民族主义者的复古倾向,他们虚构自己祖先的英雄业绩,用远古时代的神圣传说来炫耀自己,诗人全都漠然置之,无动于衷。总之,诸如此类的虚假“爱国主义”都无法代替诗人对祖国的“奇异的爱情”。
经过鲜明、强烈的对照之后,诗人的彩笔转向了对俄罗斯河山风景和俄罗斯人民生活的热烈讴歌。“但我爱……,我爱……,我爱……”,诗人反复强调,抒写,把自己炽热的爱国感情融化在俄罗斯生活的动人画卷之中。冷漠沉静的草原,随风晃动的森林,奔腾的激流,村间的小路,苍黄的田野,闪光的白桦,苍茫的夜色,颤抖的灯光,一幅幅俄罗斯自然风景的画面,像电影镜头一样,或远或近、流动变幻地映现在人们眼前,使人感到美不胜收。时代的阴影透过诗人灵敏的感觉与灵巧的诗笔,折光反射在自然景物之上,使之着上迷蒙、阴郁的色彩。随着人的主观情感的外物化,客观自然也就更加接近了人的感情和人的生活而显得更加亲切了。俄罗斯山河景物,是俄罗斯人民生活的环境,是同他们的生活不可分割的。诗人把它作为俄罗斯人民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来加以讴歌,因此我们处处可〈WWW.BAIHUAWEN.CN〉以看到诗人及其人民活动于其间,看到诗人乘着马车奔走在村间小路上,透过苍茫的夜色寻找着宿地,看到大队的车马在草原上过夜,周围燃起了野火,冒起了轻烟……
诗人热爱俄罗斯人民的生活,他以少有的喜悦和快乐来加以歌唱,表达他对祖国俄罗斯的热爱。他画出了俄罗斯人民生活的风俗画。打谷场上堆满了丰收的谷物,农家的茅舍覆盖着稻草,还有小窗上的浮雕窗板,诗人无不感到亲切和愉快;更有节日的夜晚,农人醉酒笑谈,尽情舞蹈的场面,诗人“可以直看到夜半更深”,满怀兴致,不知疲倦。诗人热爱祖国人民,热爱祖国人民的生活,包括他们的生活环境在内,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爱国主义,即诗人所说的“奇异的爱情”,而这“爱情”,远比那些空洞虚伪的“爱国主义”来得深沉、厚重、真切得多。
(选自《外国诗歌名篇选读》,作家出版社1988年版)
五、《黑人谈河流》赏析(长江)
《黑人谈河流》是兰斯顿·休斯的成名诗作。
作为一个豪放的黑人诗人,他的沉郁粗犷、浑厚淳朴的诗风,在《黑人谈河流》中已初步显示出来。
卒读这首短诗,掩卷遐思,似有一个鲜明的画面在我们的脑海中升腾而起:一个渡过了大西洋、到达非洲西海岸,又远游西欧之后,返回祖国的浪迹天涯的黑人诗人,在暮色苍茫中,面对奔腾浩瀚、昼夜不息的密西西比河水,仰视天穹,抒发他那无比深沉的感慨,吟哦出这一首气势磅礴的诗章。
在人类历史上,黑人曾经作出过杰出贡献,休斯在诗的开头,以这种民族自豪感,把对美国当时社会种族歧视政策的蔑视,把对生活、社会、历史的深刻理解,凝聚在一起,唱出了来势突兀的一句:“我认识河流。”
遍布世界的大大小小的河流,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摇篮,是人类精神与物质文明的发祥地。“我认识河流”这一句诗的象外之旨,就是我认识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
这本是一个富于哲理的历史命题,放在短短的诗行中作出回答,处理不好,不仅会使诗歌陷于枯涩,而且也不会具有使人折服的逻辑力量。而在《黑人谈河流》中,诗人借助四个排比句式,让他的思想超越了久远的时间,回溯了人类的历史;跨过了广漠的空间,履及亚洲、非洲和美洲。
诗人说,在灌溉了古老的波斯文化的幼发拉底河中,黑人曾在这里沐浴西南亚的安纳托里亚的高原之风。
诗人说,在刚果河畔,黑人曾在那里构筑茅舍,度过了人类历史的朝夕。
诗人说,黑人曾经俯视尼罗河,用血汗和泪水为埃及法老堆砌金字塔。
诗人说,曾经伴着密西西比的歌唱,黑人在那里送走了无数金色的黄昏。
兰斯顿·休斯在《黑人谈河流》这首诗中,以不可遏止之势,把诗人胸中的郁积宣泄出来,他用一幅一幅的历史图画,把我们的思想带到了绵邈的人类的洪荒时代,让我们感到了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黑人民族的伟大作用。把抽象的哲理,完全融会于形象的诗句之中。
这首诗的艺术构思是跳跃的,但又有着严密的思想逻辑。我们如果仔细分析诗歌表象,似乎可以判断出这样一种思维逻辑:我认识河流──它亘古如斯,比人类久远──我在河流的哺育下发展、繁殖,河流是我生存的见证──因此我认识河流──生活折磨了我,教育了我,我的思想、灵魂和河流一样深沉。
这首诗在语言结构上,长句、短句互相交错,参差跌宕;四个排比句,上半句结构相似,下半句发生变化,均不相同。这样的变化既有诗行结构整齐均衡的一面,又不失之呆滞化一;既有诗行形式上的跳跃,又不失节奏上的宫商之声。
(选自《外国诗歌名篇选读》,作家出版社198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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