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本

房屋居间合同

时间:2024-11-11 16:17:13
房屋居间合同模板汇编七篇[本文共9707字]

房屋居间合同模板汇编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居间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居间合同 篇1

委托人(承租方):_______居间人:_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授权居间人办理承租房屋____套的各项事宜。

二、委托人承租房屋的具体要求

1、地段:________2、面积:________3、套型:___4、结构:______5、朝向:______6、楼层:______7、装潢:______8、家具:______

三、希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希望承租房租金应在____元至____元之间。

2、租金的支付方式:□季付□半年付□年付;3、可接受承租押金____元。

四、居间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五、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经居间人努力,促成《租赁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自愿支付与首月租金50%相等的酬金,作为报酬,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六、违约责任:

委托人如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或委托人单方解除合同后,私自与居间人的客户达成交易者,视为违约,委托人须在居间人支付相当于承租该不动产首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七、注意事项:

委托人预交定金后,经居间人通知,如不按居间人的通知前往约定地点签订《租赁合同》者,则所交定金不予退还。

委托人(签章):________居间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店长签字: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房屋居间合同 篇2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买受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已,是指欲购房屋的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卖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

三、本合同有关房屋买卖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

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青岛市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XX年6月21日

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出卖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人乙(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居间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房屋居间合同 篇3

一. 定义

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中,又称为中介合同。

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

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在房产交易中,是指:

买房人与中介,或卖房人与中价之间,以中介人介绍订约机会或信息并 提供房屋销售 的中间服务包括介绍房屋状况、协助签约、协助资金产证监管等为内容的服务性合同。

简单的说就是购房者委托中介协助买房或卖房者委托中介协助卖房而与中介签订的合同, 本质上说是一个保护中介2头收钱的协议,具体可以观察居间合同上,

购房者,卖房者,中介,三方各自的义务/责任条款各占多少比例。

注意:有些中介概念不清或故意混淆概念,其《居间合同》模板的名字为《定金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又或者是其他名称,而实质内容却是《居间合同》

区分的主要区别就是

1.《居间合同》比《房屋买卖合同》上的买卖双方多了一个居间方,即中介。

只要合同上或签名处有居间方(通常为丙方) ……此处隐藏5872个字……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_________。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_________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_________。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居间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居间合同 篇7

甲方(出卖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该房屋用途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甲方同意在与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买卖协议后,自愿到公证处公证。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方授权乙方按照净房价等于或者高于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的价格介绍、联系买方(不含税费)。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税款、费用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中另行约定。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寻找合适买方、协助价格谈判、促成房屋买卖成交、代收代付定金、代拟房屋买卖协议等服务。甲方应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以下简称基本服务费),同时甲方承诺,如果实际成交价格高于300万元,甲方将按照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的50%另行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

第五条 服务费的支付

基本服务费的支付:

双方约定上述2%的基本服务费在买方支付购房定金时,由乙方直接从定金中扣除,即: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的,买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20万元,甲方同意由乙方代收定金,并从定金中直接扣除服务费(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计算),扣除服务费后的定金余款,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定金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定金20万元。

额外服务费的支付:

在甲方收取定金后,乙方应及时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后,在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为:首付款中金额等于额外服务费的部分款项(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的50%计算),由买方直接支付到本协议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余部分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首付款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首付款全额(含服务费金额)。

第六条 后续事项

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纠纷处理均按房屋买卖协议执行,后期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的办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处理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乙方提供必要协助,并担任双方交易事项的见证人。

在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即使此项房屋买卖因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违约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也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的义务。而应由无过错方按照买卖协议的约定向过错方追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且买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未向乙方支付基本服务费的,甲方构成违约,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用外,还应另行按照基本服务费的30%支付违约金。

2、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且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未在3日内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外,还应另行按照额外服务费的50%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房屋居间合同模板汇编七篇[本文共9707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