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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工作调研报告多篇

时间:2025-01-22 08:53:50
医养结合工作调研报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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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2022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近日,肥西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县医、养、健结合工作试点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听取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到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自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文件下发后,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整合养老及医疗资源,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初步摸索出一条符合实际的五保老人医、养结合模式,较好地解决了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如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自2022年5月设立老人医疗专护区以来,累计得到及时救治的五保老人2600多人次,五保老人生病救治不及时和无人护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全县十五个五保供养中心均设立医疗专护区。

二、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呼唤医、养、健结合。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试点,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在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调研时了解到:医疗专护区运转经费不足、医务人员缺乏等,影响和制约了医、养、健结合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倾注更多的支持、关怀。

三、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政策保障。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医养结合文件精神,立足我县实际和试点工作经验,特别是要针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解决办法,落实鼓励措施,引导医养结合机构有序、加快发展。要根据全县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要加大财政投入,研究出台推动民间投资的政策,激发民间投入的积极性。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划分好“医”、“养”界限,尤其是要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政策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搞好政策衔接,支持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步入良性循环。

(二)强化资源整合。要认真研究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常合作、业务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养老医疗资源,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吃不饱”的乡、村医疗机构就近和“住不满”的养老机构等“结对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良性互动。乡镇卫生院要逐步把村(居)卫生室的医疗资源和老人健康诊疗融为一体,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医疗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特别是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医、养结合事业留出空间。

(三)推进融合发展。要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养老和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督促全县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确保到2022年底,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2年实现全覆盖。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过多的县、乡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开展养老服务;鼓励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与居家养老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

(四)突出人才支撑。要不断强化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提高医养结合机构的养老服务水平。建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人才,纳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临床骨干医师培训范围;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在技术和人才方面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开展服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对养老机构从事医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定职称方面,给予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五)强化对试点工作的领导。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医、养、健结合工作进一步摆上位置,抢抓政策机遇,强化组织领导,增加财政投入,有序推开卓有成效的试点,合力推进我县医养结合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健康幸福的新肥西作出新的贡献。

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二: 为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老龄人口健康服务能力,满足“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探索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互补。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试行)》,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按照方案,大力推进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老年护理床位;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三是鼓励辖区内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五是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

截至目前,区民政部门管理养老机构11个,设养老床位1186张(其中批准新民医院开设老年护理床位300张)。区卫生部门核批了乐年长者之家等3家社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我区6家养老机构与市一院建立了医养结合联合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优势,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点对点”健康服务体系。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通过实施“积分制”、“健康储蓄银行”、“粉丝签约”和老年人健康俱乐部等形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组建5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3.8万余户7.8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3万余人。

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个性化”健康服务体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市一院、省针灸医院建立“医联体”,把综合医疗专家和中医康复专家纳入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今年4月,双岗中心创新组建 “2+2”家庭医生专业服务团队,成立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糖尿病和脑卒中康复4个专业服务小组,已与56位居家老人签订了有偿签约服务包,以满足多元服务需求。

(三)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建立机构养老服务机制。

为强化养老机构中集居老人的健康保障,从今年6月起,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固定服务关系:一是每季度主动上门对养老机构开展1次健康教育 ……此处隐藏23444个字……况看,养老机构隶属于民政部门管辖,而医疗机构隶属于卫生计生部门管辖,涉及到参加医保及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等事宜又由人社部门主管,牵扯到资金保障又与财政部门有关,交叉重叠的部门管理直接导致“医养结合”处于“九龙治水”的困境中,部门之间职责界定模糊,容易出现利益纷争、责任推诿等问题,这是“医养结合”推进缓慢的关键原因之一。 二是政策保障不健全。从实践看,无论是独立设置医院还是配套设置医务室,面临的都是能否能迈过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这道门槛。在荣成市养老机构中,失能、半失能和患有慢性病的老人,都不同程度地需要康复治疗,但往往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无疑增加了治疗成本。

三、对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的几点对策建议

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厘清相关标准,完善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和就业优惠政策,破除其发展障碍,需要多方共同给力,才能使“医养结合”走得更快、更远。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要求,重点在构建“五个体系”上下功夫。

(一)整合资源,构建政策保障体系。2022年11月20日,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等八部委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84号),2022年4月8日,民政部、国家卫计委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2号),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需要整合多方力量和资源。首先,成立“医养结合”发展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统筹联动工作机制,打破民政、卫计、人社三条线分立状态,从根本上解决“养老不医护、治病不养老”的问题。其次,建立健全制度保证体系。围绕资金补贴、用地保障、投融资、税收减免等方面,研究出台可操作性的政策保障措施。要明确规定,凡是医疗机构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享受与社会办养老机构同等的扶持优惠政策,做到既扶持养老机构,又鼓励医疗机构,还惠及老年群体,从而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的合力。第三,优化“医养结合”项目审批环境。对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服务的,卫计、民政部门要按照首接责任制原则,及时根据各自职责办理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

(二)注重实效,构建完善标准体系。一是降低“医养结合”项目准入门槛。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各种医疗信息数据可以共享的有利时机,对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的,在审批条件上要降低标准和要求,不能要求像医院那样各种各样医疗设施设备都要齐全,各种各样医护力量都要具备,从而既有效降低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又切实杜绝医疗设施设备的闲置浪费。二是明确“医养结合”项目具体标准。2022年以来,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出台文件,部署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中也提高了对“医养结合”型养老床位的补贴力度,但到底养老机构应当具备什么的条件才算是“医养结合”型的,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标准,即使是2022年6月24日《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办法》(鲁民〔2022〕44号)中确定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也是比较笼统、繁杂,导致一些意欲建设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社会力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无据可依。鉴于此,建议有关部门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标准,比如在硬件方面应该有什么设施、具备哪些功能,在人员配备上有医师资质的需要达到多少人、专业护理人员应占多少比例等,一清二楚,一目了然。这样一来,既为建设者提供建设指南,也为管理者提供认定标准。

(三)分类实施,构建协调发展体系。一是适应社会需求,发展中高端养老。发挥荣成市生态环境好的优势,加强养老、房地产、旅游与医疗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候鸟式养老、旅游养老等新兴业态,引导养老项目与区域内高档楼盘、各大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吸引外地高消费老年群体前来休闲度假和康复疗养。二是严格规范管理,改善“托底”养老。镇街敬老院主要承担农村“五保”集中供养任务,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属性。建议对承包经营主体进行严格考核,与供养经费挂钩,确保供养服务标准不降低;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并从中单独列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五保”老人的医疗费用,医院提供“一站式”服务;可借鉴推广青岛胶州模式,探索实行镇街卫生院托管敬老院,卫生院院长兼任敬老院院长,促进“两院一体”发展。三是强化服务功能,提升居家社区养老。针对90%以上的老人居家养老的现实状况,要在医疗服务进社区、进家庭,为老年人开展巡诊服务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搭建智能化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依托平台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将平台大数据与卫生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网共享,为居家老人配备智能终端设备,一旦突发疾病,立即通知医护人员,使老年人得到及时救治服务。

(四)引育并举,构建人才支撑体系。一是抓人才流动。鼓励医疗机构的优秀执业医师和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进行轮岗服务,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对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的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机构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定年限后,给予一次性数额可观的经济补助。二是抓待遇提升。将社会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中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薪酬、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三是抓职业培训。将养老机构负责人和老年护理员纳入政府培训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一些专业的培训机构和有经验的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五)创新制度,构建医疗保险体系。一要有针对性解决老人经济负担较重的问题。围绕解决“医养结合”发展模式的医保报销不畅通、个人支付费用较高这一瓶颈问题,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依照申请纳入,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入住的参保老人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同时,适度放宽需要治疗的老人医保范围,对于失能程度较重、病情严重且花销较高的老人,可设立一定的报销比例,解决部分老人经济负担较重的问题。二是逐步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借鉴北京、浙江、青岛等地模式,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失能、半失能的参保老年人,引导其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或居家接受相关机构的医疗护理照料,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三是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关于“积极发展意外伤害保险,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的要求,积极引导各保险公司,设计开发健康险、养老机构责任险、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等多种形式的险种,为老人提供多样化的“医养结合”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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