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案审室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马龙区纪委监委的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二十四字”办案方针,认真学习领会和应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则》、《规定》等案件审理工作法规、制度,努力实践“四种形态”,紧密结合本区的工作实际,依纪依规全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努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0年案件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案件审理部门共受理案件20件,审结20件。给予党纪处分17人,其中:党内警告8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党籍5人。给予政务处分8人,其中:警告1人,记过3人,降低岗位等级2人,开除2人。全年没有申诉复查、申请复审复核案件。
二、2020年案审工作存在的不足
2020年,马龙区的案件审理工作虽然圆满完成审理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一系列党内法规的修订对案件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面临新的问题亟待解决。二是审核把关不够严,导致部分案件收集提取证据质量不高,证据与认定的错误事实关联性不强、不规范、不完整;三是案件材料整理、立卷、归档不够及时、不规范。
四是处分决定执行监督检查等部分基础性工作尚未开展。
三、2021年工作计划
针对2020年案审工作存在的不足,2021年案审室计划从以下几方面改善和提升工作效果:
第一,加强学习。特别是对党内纪法规、相关法律和案审业务知识的学习,重点是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的深研细读,全面提升业务素质,真正做到“专”、“精”、“深”。
第二,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二十四字”办案方针,严把案件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关、处理关和执行关,进一步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
第三,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对乡镇街道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与案件的“提级集中审理”,重点通过“以审代训”的方式,提高基层案审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四,加强沟通协调。继续加强与办案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典型、疑难案件的剖析工作,适时发布案情通报和纪律检查(监察)建议,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罚与教育功能。
第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2021年5月份,案审室将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开展质量评查,督促基础纪(工)委确实提高案件质量。指导基层纪检组织加强对案件材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六,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2021年6月份,案审室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保障处分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第七,与宣传部门配合,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用上党课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党员的警示教育。
第八,积极向市纪委监委案审部门请示汇报,加强沟通,争取市纪委案审室对我区案审工作的指导和关心,不断提升案审工作水平,争取在2021年的考核中再上一个新台阶。
马龙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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