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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农村已婚妇女普查工作调研报告农村妇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她们的健康状况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家庭幸福息息相关。农村妇女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现实条件的限制,妇科病发病率较高,妇科疾病严重危害着她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提高我市农村妇女的健康素质,2010年我市将农村已婚妇女妇女病实施免费普查列入当年为民办的六件实事之一。为把这一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我们将这一工作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与调研,走访了一些群众,与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
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农村已婚妇女29.8万人,市人民政府决定投入596万元(市、区县财政各拿50%),对她们实施妇女病免费普查,具体由市卫生局、市妇联、市人口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今年2月底该项工作全面铺开,截止5月底,全市已普查62433人,占应检数的20.95%,查出患病人数3.89万人,患病率达49.83%,其中以患慢性宫颈炎和生殖道感染居多,大多数患者进行了及时治疗。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可以说,对农村已婚妇女病进行免费普查,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妇女的保健意识,提高了农村已婚妇女的健康素质。政府的这一民生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村妇女的关心,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尽管工作开局良好,进展较为顺利,但从目前普查情况来看,我市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在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主要问题
1、农村妇女患病率较高。妇女病普查工作最终目的,是让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减少患病人数。目前检查结果看,患病率达49.83%,已检查人数的一半都患病,农村妇女健康状况急待改善。
2、参检不积极,参检率不高。参检不积极原因有二:一是少数农村妇女特别是年龄偏大的农村妇女,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思想保守,观念陈旧,视妇女病理所当然,缺乏妇女保健的常见知识和足够认识,对妇女的常见病没有早诊早治的意识,不理解其危害,认为妇女病是妇女共有的特点,甚至认为是见不得人的事,导致很多妇女不愿检查。二是一部分受检对象,认为没有采用相关的设备(如b超、阴道镜等)检查,对检查结果存在疑虑,也不愿去检查。再则,外出务工的应检对象,回乡检查不便利等,导致参检率只达 20.8%。
3、工作进展不一。有的乡镇领导重视进展较快,如永定区罗水乡已完成94.89%的任务。部分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对妇科病检查没引起高度重视,有的还认为增加了财政负担,导致工作进展缓慢。一部分乡镇已检率没有达到20%。
4、基础工作欠扎实。各区县不同程度存在这一问题,少数乡镇、村对辖区内已婚妇女人数调查摸底工作不够深入,没有进村入户调查摸底,致使辖区内已婚妇女人数不清,已婚外出务工人员数据不准,统计存在逻辑错误,情况不明。
5、普查医务力量有待加强。各区县均由各乡镇卫生院和妇幼保健院承担普查任务,但有的乡镇医院没有妇科医生,难以承担检查任务,导致工作相对滞后。
另外,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农村妇女因家庭贫困,不愿也不能治疗妇女病。
二、建议和对策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妇女民生,推动我市农村妇女病普查工作,针对问题,找出对策,我们就抓好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妇女病普查普治机制
今年,市政府将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列入政府六大实事,这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关心农村妇女健康的实事、好事,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这一惠民实事,对我市农村妇女病普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带来了新的机遇。
按市政府的要求,今年对农村妇女进行妇女病免费普查,并要求9月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引起高度重视,把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当作关注民生的一项实事来抓,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全市妇女病普查工作任务进行分乡镇细化量,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并加强工作督查。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保证经费和人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目标的落实。
二要加大宣传教育,增强保健意识,推动妇女病普查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普查实事工程的宣传工作。各级妇联要发挥贴近妇女群众的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爱农村妇女的惠民政策,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加妇女病普查工作。二是要认真开展普查摸底统计工作。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各乡镇要积极整合卫生、妇联、计生的工作资源,对所辖地区已婚农村妇女的进行情况摸底统计,为普查普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对各区县辖区内务工人员,建议各区县出台政策,可持身份证到就近的普查点进行普查。外地务工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赶回检查的,应延迟检查时间或报销检查费用。四是广泛开展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卫生部门和计生部门要结合普查普治工作,积极宣传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妇联组织要结合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增强妇女保健意识,预防和减少妇女病的发生。
三要整合卫生资源,提高参检率,确保妇女病普查质量
我市要利用已有的各级卫生保健网络,整合全市的卫生资源,统筹安排,组织落实好普查工作。一是组织强有力的医务队伍到乡镇进行检查。有能力承担普查任务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本乡镇的检查。只有一般卫生院的乡镇,应由区县统筹安排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普查工作小组,到乡镇卫生院为妇女检查。二是合理安排普查时间和人数,保证每个人每个项目检查质量都要到位。
四要加强普治工作,关心贫困妇女,减轻患病妇女压力
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最终的目的为了预防和治疗妇女病,真正达到保护妇女身体健康的目的。各级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防止过度治疗和不规范治疗。同时,我们要关爱贫困患病农村妇女,她们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在进一步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村妇女安康保险活动。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投保妇女安康险的农村妇女,如患乳腺癌或子宫癌,除了可以享受合作医疗的医疗补助,花20元投妇女安康保险,最多可获1万元保险补偿,这对于患病妇女,特别是贫困患病妇女,确实可以缓解一定的经济压力,切实帮助她们治疗,恢复健康。
【第2篇】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调研报告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调研报告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即将展开,为顺利做好此次人口普查工作,摸索和探求解决人口普查各主要阶段将要遇到的问题和质量控制方法,取得人口普查工作具体操作和组织实施的经验,根据青岛市统计局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市统计局从全市33个镇(街道、园区)中抽取3个重点镇、4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开发区, 从如何有效进行普查宣传等十个方面开展第六次全国 ……此处隐藏2770个字……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当作关注民生的一项实事来抓,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全市妇女病普查工作任务进行分乡镇细化量,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并加强工作督查。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保证经费和人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目标的落实。
二要加大宣传教育,增强保健意识,推动妇女病普查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普查实事工程的宣传工作。各级妇联要发挥贴近妇女群众的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爱农村妇女的惠民政策,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加妇女病普查工作。二是要认真开展普查摸底统计工作。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各乡镇要积极整合卫生、妇联、计生的工作资源,对所辖地区已婚农村妇女的进行情况摸底统计,为普查普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对各区县辖 区内务工人员,建议各区县出台政策,可持身份证到就近的普查点进行普查。外地务工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赶回检查的,应延迟检查时间或报销检查费用。四是广泛开展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卫生部门和计生部门要结合普查普治工作,积极宣传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妇联组织要结合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增强妇女保健意识,预防和减少妇女病的发生。
三要整合卫生资源,提高参检率,确保妇女病普查质量
我市要利用已有的各级卫生保健网络,整合全市的卫生资源,统筹安排,组织落实好普查工作。一是组织强有力的医务队伍到乡镇进行检查。有能力承担普查任务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本乡镇的检查。只有一般卫生院的乡镇,应由区县统筹安排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普查工作小组,到乡镇卫生院为妇女检查。二是合理安排普查时间和人数,保证每个人每个项目检查质量都要到位。
四要加强普治工作,关心贫困妇女,减轻患病妇女压力
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最终的目的为了预防和治疗妇女病,真正达到保护妇女身体健康的目的。各级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防止过度治疗和不规范治疗。同时,我们要关爱贫困患病农村妇女,她们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在进一步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村妇女安康保险活动。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投保妇女安康险的农村妇女,如患乳腺癌或子宫癌,除了可以享受合作医疗的医疗补助,花20元投妇女安康保险,最多可获1万元保险补偿,这对于患病妇女,特别是贫困患病妇女,确实可以缓解一定的经济压力,切实帮助她们治疗,恢复健康。
【第4篇】关于人口普查工作调研报告人口普查的目的在于取得准确的人口资料。国家根据准确的人口资料才能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正确决策,资料准确与否是人口普查的一个核心问题。选择什么样的人口作为人口普查的调查对象,直接关系到人口普查资料的准确性和人口普查的质量。在现代人口普查中,普查对象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也是一个比较难于解决的问题。如果普查对象问题解决不好,必然出现重复和遗漏现象,直接影响人口资料的准确性,甚至导致人口普查工作的失败。
一、人口普查调查对象的历史变迁
建国以来的五次人口普查,除1964年的第二次普查按户口所在地登记外,其他四次都是按常住人口进行登记,这对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防止重复和遗漏、准确地普查人口、正确反映人口规模和结构方面的基本国情,为科学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社会高度开放的今天,市场经济机制已经基本完善,产业结构急剧调整,常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分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这就限制了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普查资料所能发挥的社会效益。改进人口普查对象,已是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五普”调查对象的利与弊
第五次人口普查的调查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自然人,每个人必须在唯一的常住地进行登记。共分五款人:
1、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并已在本乡、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
2、已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
3、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
4、普查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
5、原住本乡、镇、街道,普查时在国外工作或者学习,暂无常住户口的人。
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但已离开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在户口所在地只登记人数,不计入户口所在地的常住人口内。
第五次人口普查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进行的普查,其调查对象基本上是延用传统的常住人口调查,加上过于复杂的调查指标体系,客观上造成了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瑕疵。
三、对“六普”调查对象的思考
20xx年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试点方案,港澳台和外籍人口也将纳入普查范围,这在我国乃至世界人口普查史上尚属首次,可以说是进行了创造性的探索,“六普”试点方案的调查对象为试点区域内的全部人口,既包括大陆居民也包括在此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调查对象的界定与以往不同,由过去的常住人口调整为“现有人口”和“外出人口”,即调查时点“在被抽中调查小区居住的人”和“户口在、人已外出的人”都是调查对象,都要填报调查表,由计算机汇总出本地的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和外出人口。调查对象的调整,主要是针对当前人户分离情况严重和人口流动量大、群众配合程度减弱而采取的措施。这样做的初衷是确保现场登记质量,确保获得各类人口分布的准确数据。按照这个调查对象的口径,20xx年1‰人口调查进行了实战演练,通过对扬州市33个镇(乡)街道、117个村(居)委会、234个调查小区的22827名常住人口的调查,我们有几点感受:一是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和暂住人口都需要填报常住人口的全部信息,工作量增加很多;二是人口流动的空网间标准采用以调查小区为最小流动单位过于烦琐,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有一定困难,极端的例子是一户人家在同一幢楼的相邻单元背对背买了两套房子居住,由于两套房屋分属不同的调查小区,房主在调查过程中也被作为流动人口处理;三是在同一乡镇街道内有多套房产的,在判别外来外出时容易出现混淆;四是外出人口的信息要求全部填报比较困难,这主要是因为:在农村,留守的多为老人和儿童,对家人外出的情况并不十分了解,在城区,全户外出的情况更加难以掌握。
针对这些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结合现有的调查环境和调查员素质,本着既查准人口数字,又节约各种资源,同时又能满足多数情况下资料应用的原则,可以这样设计调查对象:将调查对象不分国籍,统一分为 “现有人口”和“外出人口”两大类,即调查时点“在被抽中调查小区居住的人”和“户口在、人已外出的人”,同时将人口流动的空间范围扩大到县一级,外来、外出人口只采集一些基本信息。鉴于我国居民身份证管理系统已经比较完善,在指标设计上创造性的加入“是否已领身份证----身份证号码”指标,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计算机发展的成果,通过这一指标和公安身份证信息系统的关联,可以有效解决人口普查中最难解决的漏登和重复登记问题,流动人口的数据管理也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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