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反恐维稳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反恐维稳管理工作,构建稳定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与保证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反恐维稳工作制度。
一、建立XXXXXX反恐维稳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及分工机制,确保单位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明确局机关各股室的负责人,做到责任到股室,负责到人。
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树立“反恐安全”的思想,保证群众在我单位办事安全。定向向干部职工进行反恐维稳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反恐维稳工作内容,进行法律法规及道德培训学习。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反恐培训,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邀请公安机关协助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三、落实调解反恐维稳工作责任制。实行局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反恐维稳工作副局长为第二负责人,各主任为第三负责人的层层工作责任制,做到小事不出股室,大事不出部门,准确掌握大局的反恐维稳机制,防止越级上访,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各办公室人员须定期检查局机关的设施是否有损坏或其它异常情况,并登记,有损坏的需及时告知办公室协助修复。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其他治安联防工作。
五、局机关各股室必须做好反恐维稳信息报告工作。如发现有不稳定事件苗头的,要及时向反恐维稳小组及有关领导报告,层层把关,确保我局反恐维稳工作的实施。
六、各股室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调处化解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访。凡出现突发紧急事件,所在股室责任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控制场面,对推诿扯皮、不能及时疏导、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人的责任。
七、局机关组织召开反恐维稳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单位反恐维稳的具体工作,分析反恐维稳形势,落实单位下一步的反恐维稳工作。
八、认真做好反恐维稳工作,做好维稳资料归档工作的管理,按时完成县反恐怖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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