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精品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篇一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二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篇二全国人大会20xx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站在站安全领导小组的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对新法进行小组学习讨论。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通过这次集中与分散的学习,我站全体干部职工对新法有了不同程度的掌握,有以下几点深刻体会: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站更加坚定了安全工作的信念,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的一年,我站将一如既往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紧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松懈,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为xx航道事业的开展保驾护航,努力把我站建成政治稳定、社会安定、治安平稳的和谐航道。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篇三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xx年12月1日开始执行,为了贯彻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从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
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工会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
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管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四通过学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使我重新认识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我们交通行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来说安全是不能缺少的大环节。新安全法中确立了新的理念: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人民至上,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对企业来 ……此处隐藏9693个字……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安全生产法知识培训考试题 篇八一、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50分。在正确的括号内打“√”,在错误的括号内打“×”)
(对)1、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消除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职业危害或设备、财产损失的因素,保障人身安全、健康和资产安全。
(对)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
(对)3、“三不伤害”就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错)4、车间内的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来检修。
(对)5、根据分析,造成事故的“人为因素”主要是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两方面。
(错)6、生产经营单位里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物的因素”
(对)7、在生产过程中,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系围巾以及留长发辫而又不将其放入工作帽内的行为属于违章行为。
(错)8、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安全防护装置对操作带来不方便,可以不用或者拆除。
(对)9、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在生产现场和设备上要做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有特危必有联锁”
(错)10、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一处工作时,只要自己注意安全就可以了,其他人的事不要去管。
(错)11、根据国家规定,安全色为红、黄、蓝、绿四种颜色。其中黄色引人注目,主要用于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标志。
(对)13、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者为高压电,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下者为低压,对地电压低于40伏,则为安全电压。我国通常采用36伏、24伏和12伏为安全电压。
(错)14、电闸箱内可以放置水杯、手套等其它杂物。
(对)15、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体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对)1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进行操作。
(对)17、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对)18、搬动风扇、照明灯和移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错)19、穿脚趾及脚跟外露的凉鞋、拖鞋,可以进入作业场所。
(错)20、可以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飞出物体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检查、清扫设备。
(对)21、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
(错)22、需要移动照明灯、电焊机等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在不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移动。
(错)23、在车间内用天车吊运物体时,可以从人员的头顶通过。
(对)24、漏电保护器发生掉闸时不能强行合闸,应由电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使用。
(对)25、车间内的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阻塞。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2)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无视规章制度,明知故犯的行为,往往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为因素)。
(5)“机构带病运转”,“使用安全装置失灵”,往往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因素)。
(6)生产经营单位的厂规厂纪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7)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达到(10%)时,就能使人不省人事、呼吸停止甚至死亡。
(8)检修设备时,应该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牌,以提醒人们注意。
三、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1分)
1、机床、钳台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的电压是:(A)
A、36V
B、220V
2、离心机或悬辊机在运转中,操作者应站在钢模的:(A)
A、两端
B、两侧
3、5吨天车可以起吊多重物体:(B)
A、6吨
B、4吨
4、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A)
A、有电
B、无电
C、可能有电
D、也可能无电
5、风力大于几级,龙门吊车停止使用。(A)
A、6级
B、8级
6、钢丝蝇压扁变形及表面起毛刺严重者应:(A)
A、换新
B、继续使用
7、氧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是:(A)
A、10米
B、5米
8、我国交流电的频率是(A)
A、50HZ
B、36HZ
C、220HZ
9、下列情形中属于工伤范围的是(D)
A、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情形
B、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
C、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形
D、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0、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违反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违反工艺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均属于(B)
A、违反劳动纪律、
B、违章操作、
C、违反法律法规
四、简答题:(共2题,每题5分)
1、《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请简述职工安全生产的五项义务?
答:
(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2)服从管理的义务;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5)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
2、请简述安全工作中的“安全三原则”具体内容?
答:
(1)整顿整理工作地点,有一个整洁的作业环境;
(2)经常维护保养设备;
(3)按照标准进行操作。
五、简述题:(10分)
1、简要叙述一下你所在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与你相关岗位安全配合的注意事项?(请根据自己岗位的具体情况,进行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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