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司法行政系统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实施方案
司法局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根据省司法厅《2023年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持续做好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化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非常关键的一年。新乐市司法行政系统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石家庄市委十届四次和石家庄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四风”和作风纪律突出问题,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引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抓落实,解放思想、奋发进取,进一步营造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的浓厚氛围,确保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积极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重点纠治问题
结合各乡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今年重点整治七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围绕更新思想观念,集中整治思想不够解放、进取意识不足等问题。强化进取、市场、创新、人才、法治、执行“六大观念”,着力解决思想观念固化、思维方式僵化、精神状态懈怠、缺乏奋斗精神,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督促党员干部以更加敏锐的眼光、更加宽广的视野、更加开放的理念谋划推进发展。
(二)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集中整治创新意识不强、竞争意识不足等问题。着力解决对新发展理念理解不深刻、行动不到位,抓发展劲头不足、用力不够,定目标缺乏信心、抓项目缺少韧劲等问题,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抢占发展先机, 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出新成效。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服务意识不强、审批效率不高等问题。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放管服”改革力度不够、惠企政策落实不到末端、监管执法“一刀切”等问题,坚决查处损害营商环境和群众利益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四)围绕增进民生福祉,集中整治公仆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等问题。着力解决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科学精准靶向整治任性用权、违规决策等问题,坚决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以及随意变通、恶意规避和罔顾无视制度,侵蚀公共利益谋取自身利益问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围绕为基层松绑减负,集中整治层层发文开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着力解决文件过多过滥、超发“隐性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重“痕”不重“绩”,脱离实际向基层发号施令、变相推卸责任等问题,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发管用的文,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严控督查检查考核频次,让基层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六)围绕增强忧患意识,集中整治履职尽责不力、担当作为不够等问题。着力解决尸位素餐、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职不尽其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碰到问题往后缩,以及务虚功、走过场、搞“形象工程”、加重基层负担、弄虚作假等行为,督促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严于律已、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上率下,真抓实干。
(七)围绕狠抓工作落实,集中整治实干意识不强、执行落实不力等问题。着力解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不作为,片面理解、机械执行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以及我行我素、自行其是,迟疑观望、消极应付,夸夸其谈、华而不实,抓而不紧、抓而不实等问题,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心和执行力,谋实招、务实功、求实效,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三、任务分工
1.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机制,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政治轮训,推动全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在全系统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责任单位:各乡镇司法所。完成时限:全年〕
2.压实工作责任,狠抓问题整改。全系统要结合工作实际,紧盯重点整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见人见事见思想,深入剖析根源,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时限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在整治过程中,要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彻底整改;需要长期落实的,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司法所。完成时限:5月底取得显著成效,长期坚持〕
3.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作风建设常治长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续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常态化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责任单位:各乡镇司法所。完成时限:年底前〕
4.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对标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市委关于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要求,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服务对象、基层单位等各层面意见建议,对照重点整治问题深入查摆,认真梳理归纳,分类施策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司法所。完成时限:4月10日前建立整改台账。整改进展 情况每季度末月16日前报送。〕
5.坚持以上率下,抓“两头”带中间。党组会充分发挥以上率下带动作用,利用民主生活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廉政教育等形式,主动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带头进行整改落实窗口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认真检视在爱岗敬业、依法履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转作风、树新风、抓落实的要求体现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之中。高度重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发现正反两方面典型,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及时督促鞭策后进,适时曝光通报反面典型案例,不断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震慑作用。〔责任单位:各乡镇司法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深化专项整治,创建模范机关。深化模范机关创建,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深挖本单位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立行立改,推动作风建设、质量效能、履职能力、内生动力、整体形象全面提升,持续打造政治型、法治型、服务型、学习型、廉洁型“五型”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司法所。完成时限:全年〕
7.紧盯群众关切,畅通举报渠道。进一步完善群众公开举报制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群众公开举报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梳理交办,严格调查处理程序,定期收集汇总调查处理结果。问题承办单位要责成专人(或专班)对举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按程序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切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责任单位:各乡镇司法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强化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单位要坚持法治为民宗旨,着力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紧紧围绕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工作的重点,研究制定《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各项部署,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推动整改落实,促进各级各 部门依法行政,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各乡镇司法所。完成时限:全年〕
9.法律援助扩面提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认真落实“法 律援助扩面提质九项措施”,扎实推进全市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建立法律援助办案数量督导机制,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加大对各类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服务,应援尽援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10.深化服务为民,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人民满意度提升年活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融合化、多元化、规范化、专业化“五化”建设,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服务流程、优化资源布局、增强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能力,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各乡镇司法所。完成时限:全年〕
11.坚持删繁就简,减轻基层负担。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大力精文减会,规范督察检查,严格考核事项。加强源头管控,对标中央、省委、市委精文简会最新要求,坚持“不以文会论绩”,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工作。注重文件内容把关,提高政策文件质量,杜绝非必要报送表格和材料,督促引导各级机关和党员干部谋实招、务实功、求实效,为基层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改进督察办法,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问题导向,科学设置考察指标,提高督察考核质效。〔责任单位:组织培训与警务督察科。完成时限:全年〕
12.提升工作效能,深化服务为民。坚持人民至上,扎实走好群众路线。定期召开窗口单位调度会议,优化办事流程,建立领导督导调研、科室对接沟通、季度报告、反馈整改等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提高效能,积极主动服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及时解答司法行政工作咨询,及时办结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审批和许可事项,不断提升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各乡镇司法所。完成时限:全年〕
13.加强警务督察,推动末端落实。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落地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改善民生工程等,结合警务督察工作,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工作短板不足,督促整改,确保各级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工作末端。〔责任单位:组织培训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严格会风会纪,提高会议质效。聚焦会风会纪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严肃会风会纪有关要求,严肃整治开会迟到早退、交头接耳、接打手机等违反会场纪律问题,将“严禁手机带入会场”作为铁律,一以贯之执行到底。凡召开重要会议,会场要设置会风会纪监督检查人员,维护会场秩序。〔责任单位:组织培训科。完成时限:全年〕
15.加强对接联络,服务保障大局。加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服务和管理对象的沟通联络,加强与基层单位的交流,聚焦服务保障大局和服务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积极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各乡镇司法所。完成时限:全年〕
16.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各单位要把大兴调查研究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加强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到分管领域基层一线开展实地调研,面对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司法所。完成时限:全年〕
17.强化建章立制,推动常治长效。各单位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进行规范,进一步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形成作风建设制度成果,12月1日前按要求报送。
〔责任单位:各乡镇司法所。完成时限:12月1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成效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作风纪律整治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穿司法行政各方面全过程。党组要认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强化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司法所和相关科室要统筹把握深化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坚持月报告制度,固定联络员 负责日常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要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大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全系统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取得扎实成效。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高度重视深化纠治“四风”和作风 纪律整治工作,要明确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要切实发挥报纸、电视、广播,以及新闻客户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大力宣传在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做法,营造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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